为鼓励企业购买先进技术成果,促进技术交易和科技成果转化,根据《江门市技术交易补助实施办法》(江科〔2020〕112号)有关规定,2022年江门市技术交易补助兑付工作开展了。
申报单位通过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注册用户并提交申请资料,系统开放时间为2月21日至3月2日。
补助标准
对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,单个企业年度技术交易总额在10万元以上的,按照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10%给予技术成果买方补助,每家企业年度补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。补助资金由江门市本级财政与资助对象属地县(市、区)财政按照比例分担,其中江门市本级与蓬江、江海、新会、鹤山均按照3:7的比例分担,与台山、开平、恩平均按照1:1的比例分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