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口电动车上牌条件
1、新国标
符合国家新标准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》(GB17761-2018),并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。
2、旧国标
对2019年4月15日(不含)之前购买的符合国家旧标准《电动自行车通行技术条件》(GB17761-1999)的电动自行车,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,予以注册登记,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(绿牌),系统自动生成电动自行车电子行驶证。
对2019年4月15日(含)至2021年7月24日(含)购买的,符合国家旧标准《电动自行车通行技术条件》(GB17761-1999)的电动自行车,实行备案管理,发放过渡期临时号牌(蓝牌),系统自动生成电动自行车电子行驶证。设置过渡期3年,过渡期限届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。
截止上牌时间:6月30日
上牌材料
(一)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,委托代办的需同时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;
(二)购车发票原件;
(三)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原件。